机械采用在线破碎回收技术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国务院令第253号文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要求,为充分了解山东博维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,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,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报批前信息公告。
一、项目概况:山东博维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海洋化工园区(大九路以西,新华路以南,山东荣源橡塑有限公司院内),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,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4366平方米,职工定员50人。利用现有2座车间, 新建1座车间,共三座车间设置10条生产线条生产线调生产线条生产线座仓库,其中原料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(内包含固废库200平方米、危废库100平方米),成品库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;使用现有1座办公室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。项目购置破碎机、清洗机、切粒机等生产设备共计57台(套)。
受项目直接、间接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。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: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;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;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。
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咨询。